第二百九十三章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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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三章感动
微风吹拂过脸颊,将锦绣耳边的发丝吹扬起来,更添几分楚楚动人。
顺沉浸于锦绣的笑容无法自拔,直直的盯着锦绣。
放在往日,锦绣早就避开了。可不知为什么,这一次锦绣却没有回避,而是温柔的回视顺:“顺哥,你送我回家吧”
顺敏感的察觉到了锦绣态度的微妙转变,心里陡然一动,振奋的应了。
自从阿秀那次从府里回来,顺就开始觉得阿秀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至于说哪里不一样,也说不清楚。分明还是同样的面容,可神情却是陌生的,看着他的疏离眼神更是让顺难受了好久好久。
一开始,顺也不明白这种难受从何而来。
直到后来,他才慢慢的察觉出自己的心意。
原来,他是喜欢上了阿秀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很奇妙。
明明见面的机会很少,为什么她的身影在他的心里却日复一日的清晰?
日渐出落的秀丽的小小少女看似随和,其实矜持疏远,根本不容易接近。每次见面能说上几句话,就够顺欢喜上好久好久。
在那样漫长的等待,那颗喜欢的种却渐渐的生了根,在心里无法拔去无法抹掉。
可是,当他满心欢喜的将荷包送给她时,她歉意和防备的眼神却像是一盆冷水般浇在了他火热的心头。
他执意的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然后,失落的看着她像受惊了的兔般跑走了。那一刻,他的心似沉到了谷底。
在这几个月里,他反反复复的将当日的那一幕在心头回放。最后,仍然只得出了一个让他沮丧万分的结论:他很喜欢很喜欢阿秀。可阿秀,对他并没有同样的心思……
不过,他的个性和已经去世的娘亲差不多,看似随和,其实最是执拗。认准了的事情,绝不会轻易的放弃。
阿秀现在不喜欢他也没关系,只要他坚持的喜欢她等着她,总有一天,她一定会看到他的好,会被他的心意感动的。
现在阿秀的态度有了这样微妙的转变,怎能不让顺欢喜鼓舞?在心里更是坚定了那个信念,他以后,一定要娶阿秀做妻。其他的女孩,他通通都不要。
锦绣感受到身边的顺炽热的目光,脸微微一红,佯装着镇定的和顺聊起天来。不说话的时候,总觉得两人这么肩并着肩走着有些怪怪的,还是随意的聊几句缓和一下气氛好了。
“顺哥,你的手疼不疼?”当时顺使出了浑身的力气,给了那个秦寿一拳。也不知道手打疼了没有。
顺察觉到锦绣语气不露痕迹的关切,心里美滋滋的。咧着嘴笑道:“不疼不疼,我一点事都没有。你不用为我担心。我天天挑水劈柴,什么事都会做,力气大的很呢揍个把人算什么,就算是来个三五个,也不在话下。”
只顾着在心上人面前吹嘘一下下,一不小心,有点吹过了。
等看到锦绣忍俊不禁的笑脸之后,顺才郝然的摸了摸头,黝黑的脸上居然隐隐的透出一丝红晕来。
少年害羞的模样让锦绣的心里不自觉的软了下来,目光柔和而温暖:“顺哥,当时你怎么不害怕?对方可有两个人呢”
顺停住了脚步,然后直直的看着锦绣的眼睛,很认真很认真的说道:“阿秀,只要我在你身边,我就不会让任何人来欺负你。不管是一个人也好两个人也罢,就算是有好多好多人,我也会护着你。就算我打不过他们,也宁愿让他们来打我。总之,只要你好好的就行。”
一股久违的感动击了锦绣,伴随着顺那诚恳真挚的眼神一起涌入了锦绣荒芜的心田。
那一刻,泪水悄然的涌出,又被锦绣生生的压制了下去。
锦绣的声音有些颤抖:“谢谢你对我这么好。”
然后,看也没看顺,就径直的抬脚走在了前面。
顺默默的跟在后面,没有说一句话。
锦绣被感动包围着,强忍着落泪的冲动快步的走着。
她在前生谈过恋爱,听过许多甜言蜜语。
可顺的那番毫无修饰的极其质朴的几句话却比她听过的所有的情话都动听一百倍。
她一直孤单寂寞的拼搏努力着,为了美好的未来绞尽脑汁,战战兢兢的过着谨小慎微的日。
早已过惯了凡事都三思而后行的日,早已习惯了打理自己的一切,更早已习惯了处处退让三分。周围的丫鬟,管事的嬷嬷,夫人老爷少爷小姐少奶奶们,都是她要俯首的对象。
当她受了委屈满心失落的时候,何尝有人毫不犹豫的站在她面前,保护着她不受人欺负?

此时,锦绣的脑海里不由得浮现了那一日在二少爷书房里被二少奶奶羞辱的情景。
那时候,二少爷也在旁边。可他选择了什么?不过是袖手旁观罢了。
是啊,在二少爷看来,她不过是一个丫鬟,被二少奶奶责骂几句算不了什么要紧事。忍一忍也就罢了。再者,他也有顾忌,若是当着妻的面为一个丫鬟说话,传出去定会有许多难听的风言风语。所以,他没有出声。
自那一刻过后,锦绣的心就彻底的凉了。
什么喜欢她什么等她长大,通通都扔到一边去。她不会对这样的男抱任何的期待之心了。
相比之下,顺的勇敢和全心全意的维护,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顺不知道锦绣此刻的心情是多么的纷乱复杂,只是敏感的意识到锦绣对他的态度有了微妙的转变,心里正沾沾自喜。
两人一前一后,很快的走到了村口。
家门遥遥在望,锦绣一直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转身笑道:“顺哥,多谢你送我回来。我先回家去了。”
顺不假思索的嘱咐道:“你下午走的时候我来送你。”那语气很是坚决。
锦绣刚想拒绝,可一想到来时遇到的意外事件,心里也有些后怕。轻轻的点头应了。如今她已经出落成了美丽的少女,独自一人走在路上确实不妥当,有顺照应着也好。
顺咧嘴一笑,高兴的先行回家去了。
每次回到家里,锦绣受到的都是上宾般的待遇,这次自然也不例外。
爹娘弟妹都围绕在身边嘘寒问暖,那种感觉真是美好。
阿桃个头长高了不少,身上穿着崭新的衣裳。那布料虽然一般,可胜在花布鲜亮,映衬的阿桃清秀可爱。
锦绣很是欣慰,如今家里的光景可比前两年强多了。阿桃也开始有新衣服穿了。
金大恒天天忙碌,身骨一天比一天好,消瘦的脸庞也长胖了些。昔日名动七里八乡的金秀才的风姿渐渐显露,倒让锦绣刮目相看起来。
以前还曾悄悄的想过,丽娘这么蕙质兰心的美丽女,为何会甘心嫁给这么一个一阵风就能刮倒的穷酸秀才。更觉得丽娘口声称的俊俏才纯属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美化。
现在仔细一端详,金大恒面容清俊,五官柔和端正,微笑时有种让人舒心的魅力。
看来,锦绣这副容貌是汇集了父母的优良因,难怪这么天生丽质……
锦绣自我陶醉了一小会儿。
那两斤酥饼自然得到了阿桃和阿亮的热烈欢迎,再加上来串门的阿华,几个孩吃的不亦乐乎。锦绣只字未提刚才的惊险遭遇,省得金大恒和丽娘两人担心。
丽娘踌躇了一会儿,才和锦绣提起了一件事情:“阿秀,如今到我们家里来读书的孩多了几个,那间屋实在是小了。光线又暗,不适合孩们读书写字。你爹想将房拆了,重新盖一间宽敞的。你看……”
锦绣高兴的接道:“这可是件大大的好事,自然要盖的。依我说,不如将家里的屋全部拆了重盖,盖上几间瓦房吧”茅草房条件太过简陋了,如今光景渐渐好了,自然要改善住宿条件。
丽娘叹了口气:“我当然也想盖瓦房的,可是哪里来这么多的钱啊”盖一间倒还能筹措出钱来,全部拆了重盖的话,光是工钱也要不少。更何况得买许多的砖瓦。
算算家里的余钱,也最多够盖上一间瓦房罢了。
丽娘和金大恒商量了许久,才决定先盖上一间用做孩读书之用。虽说束脩赚的不算多,可也得对得起乡亲们的信任才是。环境好些,更有利于孩们用心读书。
丽娘看着锦绣的目光暗含愧疚。
家里的余钱从哪里来的?基本上都是锦绣拿回家的钱积攒起来的,她平日做绣活的钱和金大恒赚的束脩用来补贴补贴家用,根本积攒不下来。
锦绣略一思索,就猜出丽娘心所想。亲热的挽住了丽娘的胳膊:“娘,这事情你和爹拿主意就成,不需要和我商量。”既然将钱拿回家来了,怎么用都是父母的事情了。
丽娘歉意的拉起锦绣的手:“可是,那些钱都是你辛辛苦苦做事赚来的。我本打算着通通给你收着,等你出嫁的时候给你做嫁妆用。”
为人父母的,非但不能给女儿好的日,还要靠着女儿赚来的辛苦钱盖房。
一想到这儿,丽娘的脸只觉得火辣辣的——
最近身体不舒服,勉强维持两更。存稿也用的差不多了,希望身体赶快好起来,不然,下个月开始就得一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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